5月16日,衛生部相繼發布了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和《2011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》。
征求意見稿提出,三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,二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。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,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種~2種,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(含復方制劑)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,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,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,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,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規。
此次辦法對于上市公司各有利弊。一般的三級醫院抗菌藥品種上百種之多,此次規定若能落到實處,醫院抗菌藥品種必然縮減。新辦法若實施,可以淘汰行業中過剩的產能,將一些成本控制比較差、質量控制不好的企業淘汰掉,對大型企業會有利,對小規模企業可能不利。對于被裁掉的產品,公司必然進入命運的洗禮;但是在辦法中保存下來的品種,有可能銷售量會加大,對于公司是利好。此舉淘汰品種單一、規模較小的藥企,進而推動產業整合。對于華北制藥( 600812 )、浙江震元( 000705 )、亞太藥業( 002370 )等幾家規模不同的抗菌藥生產企業,其影響應該有限。
此外,辦法的出臺,代表了中國開始嚴抓濫用抗生素的開始。我國抗菌藥物濫用的現象非常嚴重,品種多、使用量大,致使耐藥的”超級細菌“增加,長此以往,將面臨無藥可用的窘境。該問題已經引起了衛生部等多部門的高度關注,此次專項整治活動作為”醫療質量萬里行“和”三好一滿意“活動的重要內容,其整治效果將作為院長和科室主任晉升評優的重要指標。
征求意見稿提出,醫療機構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%,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%,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以下。
據了解,我國現有喹諾酮類抗菌藥18種,而很多國家僅有6種就可以滿足臨床需要。β-內酰胺酶抑制劑同樣也很混亂,這類藥品中很多加酶抑制劑都是沒有意義的,全憑研究者自己想象,缺乏科學試驗依據。患者使用這樣的藥不但會引起毒副反應,還增加了耐藥發生率。
可見,國內整頓抗生素濫用情況、醫院和企業行業狀況是勢在必行的。